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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失信被执行对法人的影响,企业失信被执行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1、法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

企业失信被执行对法人的影响,企业失信被执行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3、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4、(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5、(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6、(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7、(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8、(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10、(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11、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1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13、第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14、(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15、(2)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16、(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17、(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18、(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19、(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20、(7)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1、(8)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22、(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23、(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2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2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1、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深远的。一旦法人被列入黑名单,不仅会对公司的运营造成影响,还会对法人和股东个人的信用造成极大的损害。首先,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企业将面临诸多限制,例如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等职位,即使三年后限制解除,税务也不能登记。此外,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如果税务非正常,不仅会影响法人、股东,还会限制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及购票人。税务非正常会有罚款,时间越长罚款越多,以后想注销需要先交罚款才能继续注销。同时,法人和股东还会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贷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更为严重的是,法人和股东的出行也将受到限制,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高交通工具。

2、对于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后是否可以更换的问题,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法人被列入黑名单意味着公司存在一些问题,如未按规定年检、欠税等。这些问题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后,才能够进行法人的变更。否则,即使变更成功,新任法人仍会面临诸多限制。

3、关于如何查询法人黑名单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在网上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只需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者名称,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即刻显示在电脑屏幕上。

4、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6、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7、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将被录入工商局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再成为老板。

2、被录入税务黑名单,在全国范围内终身追缴。

3、法定代表人不能买社保,不能贷款买房,也不能办理移民。

4、将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

1、公司不经营也不报税,而且没有正常注销,最终成为税务遗留问题,滞纳金和罚款越来越多。

2、公司失联、走逃、成为非正常户,被评为D级纳税人了,这类公司虽然没有注销,但是会影响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关联的其他公司的税务评级。

3、涉及比较严重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般和虚假申报、逃避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相关,涉及数额较大的(500万以上),会被公示,并进入联合惩戒!

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比如你严重违法经营或是六个月以上不经营。

2、连续三年没有年报等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7)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8)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百度百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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